财产双方一起保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夫妻关系破裂,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财产保全制度正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一方擅自处分或转移共有财产而设立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共有财产受到威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本篇文章将详细阐述财产双方一起保全的法律规定、申请程序、保全方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夫妻一方单独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不予保全;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保全,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全。”可见,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并且要求双方共同申请才能予以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财产保全的申请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保全申请书;
2. 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
3.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4. 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明;
5. 证据材料,证明共有财产受到威胁的证据,如另一方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行为的证据。
人民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是否准予保全。
三、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财产保全的,可以采取以下保全方式:
1. 冻结银行存款、汇票、股票、债券等;
2. 查封、扣押不动产、动产;
3. 禁止被保全人在一定期限内处分财产;
4. 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
采取哪种保全方式,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应当考虑保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机:财产保全应在财产受到威胁时及时申请。如果保全申请过早,可能导致无法保全;如果申请过晚,财产可能已经被处分或转移,导致保全无法实现其目的。 2. 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保全申请人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共有财产受到威胁的责任。保全证据的充分性至关重要,证据越充分,人民法院越有可能准予保全。 3. 保全财产的范围:保全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独有财产不能保全。同时,保全的财产应当与诉讼标的物或者申请仲裁的标的物相对等,不能超出诉讼或仲裁请求的范围。 4. 保全期间的利息和孳息:被保全财产的利息和孳息归属权应当在保全解除后,根据双方之间的权属关系确定。如果双方在诉讼或者仲裁中对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利息和孳息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属比例分配;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利息和孳息可以由保全财产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代为保管,直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明确裁决。 5. 保全费用的负担:财产保全的费用一般由申请保全人承担,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由被保全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