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是金水区人民法院设立的一个专门机构,主要负责金水区范围内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工作。需要通过财产保全中心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或申请:
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电话: 0371-60922106
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3号金水区人民法院内
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因此,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财产保全:
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可以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除了财产保全业务外,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还提供以下服务:
需要了解更多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相关信息或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拨打金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电话: 0371-6092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