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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全和担保
发布时间:2024-05-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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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全与担保

**引言**

取保候审、保全和担保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涉及的三项诉讼措施。它们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审判公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理解和区分这三项措施对于刑事辩护律师和当事人至关重要。

一、取保候审

1.1 定义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或担保书,对其监视居住,不予羁押的强制措施。

1.2 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属于犯罪情节较轻;
  • 有重大立功表现;
  • 具有法定情形,如年老、患有严重疾病或处于怀孕、哺乳期的妇女等;
  • 羁押对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

1.3 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遵守以下监视居住规定:

  • 在指定的时间内外出;
  • 禁止离开住居地;
  •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 不得与本案的同案犯或者涉案人员接触;
  • 不得实施影响审判的其它行为。

1.4 变更和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出现新的证据或情况,导致其不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办案机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对其进行羁押

二、保全

2.1 定义

保全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对可能被没收、追缴或者需要限制处分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防止其转移、变卖、毁损或者隐匿的行为。

2.2 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对以下财物采取保全措施:

  • 依法可能判处没收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或者犯罪工具;
  • 可能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 依法应当追缴的犯罪分子赃款赃物等;
  • li>可能因犯罪活动而被判处没收的企业、单位的违法所得、犯罪工具及其收益、
  • 可能需要追加处罚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犯罪工具和转移的财产。

2.3 保全方式

保全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 查封:是指对财物禁止买卖、转移、使用、抵押等行为;
  • 扣押:是指将财物实际控制在指定地点或保管人手中,禁止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