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诉前财产保全是诉讼中重要的保全措施,旨在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或变卖财产,保障申请人权益。其中涉及的内容之一是工资卡是否会被保全。本文将全面探讨这个问题,分析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案例,为读者提供专业性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在作出判决之前,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全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禁止处分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工资存款,应当限于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部分以外的数额。”
此条解释明确指出,法院在保全工资卡时应当考虑被申请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不能无限制查封扣押工资卡上的全部存款。
案例1:2022年,王某向北京市某法院申请对李某的工资卡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原因是李某欠款不还,有转移财产的风险。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的工资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对其工资卡进行全额保全会影响其及其家属的正常生活,遂驳回了王某的申请。
案例2:2021年,赵某向广州市某法院申请对戴某的工资卡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原因是戴某拖欠工程款,且有逃匿抗争的行为。法院审查后认为,戴某的工资收入是他及其家属唯一的收入来源,且戴某已向法院提供了其他形式的财产担保,遂只对戴某工资卡中超过其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部分进行了冻结。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工资卡保全的范围应符合以下原则: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结论:
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工资卡,但其范围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原则,以兼顾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明确保全范围并提供担保等事项,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