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现申请人(简称甲方)向被申请人(简称乙方)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并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申请对乙方以下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本查封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乙方转移、隐匿、损毁或擅自处分上述财产,以保障甲方的诉讼请求实现。查封期限为[期限],从法院受理本申请之日起计算。
乙方同意法院对上述财产进行查封。查封执行由[查封机关名称]负责实施。乙方不得阻碍、妨碍或破坏查封执行。查封后的财产由[保管机关名称]保管。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应当解除查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甲方):
被申请人(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