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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保全险适用
发布时间:2024-05-15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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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保全险适用

概述

财产保全是诉讼过程中为确保实现生效判决的执行,依法查询、冻结、扣押、限制被申请人处分其财产的强制措施。法院财产保全险,又称诉讼保全保险,是指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提供的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被申请人财产被执行的保险。

适用范围

法院财产保全险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形:

  1. 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
  2. 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但法院认为提供的担保不充分。
  3.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届满,被申请人未提供担保或者未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
  4.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后,因案情复杂、审理时间较长等原因,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保险责任

法院财产保全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

  1. 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义务的;
  2. 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财产不足以支付判决金额的;
  3. 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导致判决不能执行的。

理赔条件

法院财产保全险理赔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2.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人申请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
  3. 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且符合保险责任范围。
  4. 保险人已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索赔资料。

投保流程

投保法院财产保全险的流程一般包括:

  1. 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提供保全担保,法院同意后,被申请人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2. 保险公司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确定保险费率;
  3. 被申请人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4. 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保单,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注意事项

投保法院财产保全险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信誉良好、资信可靠的保险公司。
  2. 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和理赔程序。
  3.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索赔资料。
  4. 保持与法院和保险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处理进度。


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财产保全保险业务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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