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措施,旨在防止财产在诉讼过程中被转移或隐匿,确保胜诉方的权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保全的人可能需要撤销保全。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起诉财产保全撤诉,包括所需程序、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
需要撤销财产保全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递交撤销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撤销保全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二步:法院审查**法院收到撤销申请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且保全的继续执行会对申请人或第三人造成不当损害,则会裁定撤销保全。
**第三步:保全执行完毕**如果法院裁定撤销保全,则保全措施应立即解除。被保全的财产将恢复至保全前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采取保全措施不当的,可以向被申请保全措施的人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解除保全措施。有关单位收到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对异议成立的,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对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证据证明被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是担保债务履行的,或者有证据证明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影响被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人的生产或者生活,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后,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在不影响胜诉方权益的情况下及时提出撤销保全申请。如果保全措施继续执行下去会对申请人或第三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则应尽快申请撤销保全。
**撤销保全的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撤销保全的理由。例如,被保全的财产是担保债务履行的证明、保全措施严重影响其生产或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法院酌情裁量**是否撤销财产保全是法院依法做出的裁判,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尊重法院的裁判。
**撤销保全的风险**申请人应注意,撤销财产保全后,被保全的财产可能被转让或隐匿。申请人应做好后续维权的准备,如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等。
财产保全撤诉是一项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策略的复杂程序。申请人应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案件进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提出撤销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结合法律条文和法院判例进行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