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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团其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1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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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团其财产保全

导言

张团其,字伯寅,一字鼎臣,辽宁省新民市人,生于1881年,卒于1963年,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早年追随孙中山革命,辛亥革命后担任北京政府内务总长、交通总长、国务总理等职。1924年,张团其与冯玉祥等人发动北京政变,推翻北京政府,成立国民政府。1927年,张团其在西安事变中被捕,后被释放。晚年担任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等职。

财产保全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财产权日益受到重视。财产保全是指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防止其遭受侵害或损失。财产保全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张团其财产保全的原则

张团其财产保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 尊重财产权。尊重公民依法取得的财产,保障其合法权益。
  • 适度救济。根据需要和程序,适当地进行财产保全,避免过度保护。
  • li>快速有效。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效防止财产损失扩大或转移。
  • 平衡保障。兼顾债权人、被执行人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保护各方权利。

张团其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张团其财产保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查封。对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交通工具等财产进行登记和封存,禁止被执行人处分或利用该财产。
  • 冻结。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权利进行冻结,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变现相关资产。
  • 扣押。对被执行人的货物、材料等物品进行扣留,防止被执行人隐匿、毁损或处分这些物品。
  • 扣留。对被执行人的营业执照、账户簿册等营业资料进行扣留,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销毁这些资料。
  • 其他保全措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人民法院裁定,还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禁止被执行人进行特定行为等。

张团其财产保全的程序

张团其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申请。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 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请求和证据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保全。
  • 裁定。人民法院作出准予保全或驳回保全的裁定。
  • 执行。人民法院根据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张团其财产保全的救济

如果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错误地损害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 申诉。被执行人可以向原裁定的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
  • 赔偿。如果保全措施因恶意或故意而对被执行人造成损失,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张团其财产保全的案例

近几年来,张团其财产保全的相关案例层出不穷。例如,在2014年的“张团其案”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封了张团其名下的房产和银行存款,以确保张团其在民事诉讼中履行赔偿义务。

结语

张团其财产保全是维护公民财产权、保障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中,随着财产权的日益重要,财产保全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了解张团其财产保全的基本知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