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财产保全是法院或司法机关为保障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债权得以实现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当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重大嫌疑时,法院或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那么,财产保全后还能不能再开户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财产保全的种类主要有:
财产保全对债务人会有以下一些影响:
1.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财产保全期间,人民法院可以限制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
2. 实践操作
在实践中,法院或司法机关一般不会绝对禁止债务人开立新账户。如果债务人有正当理由,如需要开立新的账户接收工资或福利待遇,法院或司法机关通常会允许债务人开立新的账户,但新的账户会被纳入保全范围。
如果债务人在财产保全期间需要开立新的账户,需要向法院或司法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即使在财产保全期间也可以开立新的账户:
财产保全后能否再开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需要向法院或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正当理由,法院或司法机关才会允许债务人开立新的账户,而且新的账户会被纳入保全范围。在特殊情况下,如强制执行阶段或财产分割等,即使在财产保全期间,债务人也可以开立新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