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原告):[原告姓名/名称]
乙方(被告):[被告姓名/名称]
第三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姓名/名称]
因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纠纷类型]纠纷,甲方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经法院裁定,甲方需提供[保全数额]的反担保。经甲方与第三人协商一致,由第三人担任反担保人,特签订本合同。
1. 第三人在甲方取得生效裁定后,乙方不履行裁定义务,甲方执行裁定遭受损失的,第三人应当在[期限]内赔偿甲方的损失。
2. 第三人的反担保范围包括甲方因诉讼保全遭受的损失、执行费、保全费用、利息损失、律师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3. 第三人的反担保方式为[反担保方式,如金钱、不动产、动产等]。
1. 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反担保合同,如需解除,应当经乙方书面同意。
2. 甲方在取得生效裁定后,应当及时履行裁定义务。若甲方违反生效裁定,乙方有权向第三人索赔。
3.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反担保,承担反担保保管不当的责任。
1.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申请诉讼保全并提供反担保的事宜,并同意第三人担任反担保人。
2.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生效裁定,避免甲方遭受损失。
3. 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第三人反担保范围内的财产变动情况。
1. 第三人已经了解反担保的性质和责任,并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反担保义务。
2. 第三人应当具备履行反担保义务的能力,其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应当足以覆盖甲方因诉讼保全遭受的损失。
3. 第三人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和乙方的执行,不得阻碍或妨碍执行。
1. 乙方违反生效裁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第三人不履行反担保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第三人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仲裁机构名称]仲裁或者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原告):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告):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反担保人):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