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凯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因合同纠纷,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名下价值约1.5亿元人民币的财产进行保全。
本次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为上海百联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纵横”)。据了解,百联纵横与凯乐科技存在合同纠纷。百联纵横曾向凯乐科技提供网络推广服务,但凯乐科技支付工程款出现了逾期行为。
根据法院裁定,对凯乐科技名下的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法院在裁定书中指出,百联纵横提供的证据表明,凯乐科技存在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行为,且凯乐科技财务状况恶化,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为了防止凯乐科技逃避债务,法院决定对凯乐科技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
对于此次财产保全,凯乐科技表示,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并尽快与百联纵横协商解决纠纷。凯乐科技强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
法律专家指出,此次财产保全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债务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利,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或使债权人的债权落空。
目前,凯乐科技与百联纵横的合同纠纷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对于此次财产保全措施的最终结果,还需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判决。
凯乐科技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一家从事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风控、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公司。近年来,凯乐科技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曾多次因未能按时披露财报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百联纵横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注于网络推广、内容营销、品牌公关等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近年来,百联纵横的业务发展迅速,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供的担保,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凯乐科技被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是债权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次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凯乐科技逃避债务,保障百联纵横的债权。案件的最终结果,将对双方当事人以及此类纠纷的处理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