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保全财产贬值能否追加利息
发布时间:2024-05-20 08:40
  |  
阅读量:

保全财产贬值能否追加利息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财产的现象十分常见。保全财产主要是指为保证债权实现而依法冻结、扣押、查封债务人的财产。而对于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内产生的贬值损失,当事人是否有权追加利息,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保全财产贬值损失性质

保全财产贬值损失是指因保全措施导致的保全财产价值下降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一为保全期间保全财产本身的贬值损失,其二为因保全财产贬值而导致债权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对于保全财产本身的贬值损失,一般认为属于间接损失,因其并非直接因保全措施所造成,故通常不被认定为可追加利息的损失。

二、国内司法实践

对于保全财产贬值能否追加利息,国内司法实践尚无统一规定。部分法院认为,保全财产贬值损失应视为间接损失,不属于《民法典》第579条规定的可追加利息的范围。但也有部分法院认为,保全财产贬值损失属于债权人因保全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允许追加利息。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债权人在诉讼中申请对贷款担保物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担保物贬值或者灭失,给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应予赔偿,并追加利息。

三、可追加利息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57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保全财产贬值能否追加利息,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情形:

  1. 保全措施明显不当,导致保全财产大幅贬值。
  2. 保全时间过长,造成保全财产较大幅度的贬值。
  3. 保全财产具有特殊价值或特有性质,因保全措施而贬值造成的损失明显高于保全财产原价值的。
  4. 当事人主张并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保全财产贬值损失给其造成实际损害的。

四、追加利息的计算基数

如果当事人符合上述情形,可追加利息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 保全财产本身的贬值损失,按照贬值后的实际价值与原价值的差额计算;
  2. 因保全财产贬值导致债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按照实际遭受的损失数额计算。

五、举证责任分配

在保全财产贬值追加利息的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 申请人需要证明保全措施导致保全财产贬值的事实,并提交相关证据。
  2. 申请人需要证明保全财产贬值损失符合可追加利息的情形,并且提供相关证据。
  3. 申请人需要证明因保全财产贬值而导致自身实际遭受的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

六、结论

综上所述,保全财产贬值是否能追加利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如果属于《民法典》第579条规定的可追加利息的情形,并且当事人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失符合相关标准,法院一般会支持追加利息的诉讼请求。但是,对于保全财产本身的贬值损失,一般不追加利息。

保全财产贬值能否追加利息的问题涉及债务人财产权益与债权人损害赔偿的平衡,需要综合考虑公平正义、法律规范、司法政策等因素,才能得出合理的判定。只有通过合理规范追加利息的条件和计算方式,才能在司法实践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