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车财产保全申请书
引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现特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质押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基本信息
- 姓名/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
- 住所/营业场所:{申请人住所/营业场所}
-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 姓名/名称:{被申请人姓名/名称}
- 住所/营业场所:{被申请人住所/营业场所}
-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
案件事实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日期}签订了《汽车质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借款人为被申请人,出借人为申请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借款期限为{期限}个月。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一辆{车牌号}牌照的{汽车品牌}牌汽车作为质押物。该质押车已在{日期}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到期日为{日期}。然而,被申请人在借款到期后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借款已逾期{天数}天。
质押车评估价值
申请人为查明质押车的价值,委托了{评估机构名称}对质押车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显示,质押车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金额}元。
申请保全的原因
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质押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因如下:
- 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质押车的可能。被申请人在借款逾期后拒绝与申请人沟通,其联系电话已处于关机状态。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会转移或隐匿质押车,导致申请人无法实现债权。
- 质押车的价值远低于借款金额。根据评估报告,质押车的评估价值仅为人民币{金额}元,远低于借款金额。因此,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的债权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 申请人其他财产保全措施难以实施。申请人已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借款,但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申请人已穷尽其他追索手段,但均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申请人认为,对质押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保护申请人权利的必要手段。
保全措施及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质押车采取如下财产保全措施:
- 冻结质押车的登记和过户手续;
- 禁止被申请人处分、转移或损害质押车;
- 扣押质押车,由法院指定人员保管,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申请人权利证明
申请人持有以下权利证明材料:
- 《汽车质押借款合同》正本;
- 《质押物评估报告》正本;
- 催款函和被申请人的回复邮件;
申请人声明及承诺
申请人郑重声明:
- 本申请中所述事实均属真实、完整;
- 本申请中所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均系合法、真实;
- 申请人愿意承担因本申请引起的诉讼费用,并对申请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申请人将及时向法院报告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 申请人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案件情况告知交通管理部门,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质押车。
申请人意见
兹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为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尊敬的法庭提出本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质押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深信,法庭会公正、迅速地处理本申请,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