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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冻结王小娜
发布时间:2024-05-22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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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冻结王小娜

案情简介

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小娜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财产。原告某公司与王小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小娜向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小娜多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逃避执行。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登封法院依法向王小娜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但王小娜仍拒不执行,且下落不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了王小娜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财产,并对王小娜名下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将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1.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财产;
2. 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
3. 拘留被执行人;
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境等活动;
5.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结语

登封法院依法冻结王小娜的财产,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严重,广大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关键词:**登封法院,冻结财产,王小娜,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