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农村房屋属于不动产,可以申请保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农村房屋,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不能申请保全。
申请农村房屋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农村房屋保全,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
1.保全的请求及其事实、理由;
2.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
3.证据的来源、证明的内容。由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准予保全申请,并出具保全裁定书。
保全裁定书应当载明:
1.被保全财产的情况;
2.保全的类型及方式;
3.保全期限。
农村房屋保全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申请农村房屋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