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越秀法院保全财产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22:27
  |  
阅读量:

越秀法院保全财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院受理原告**[原告姓名]**诉被告**[被告姓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对被告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具体地址]**的**[房产类型]**房产采取保全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保全标的物

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具体地址]**的**[房产类型]**房产,房屋性质为**[房屋性质],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所有人姓名]。

二、保全范围

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禁止**[房屋所有人姓名]**出售、出租、赠与、抵押等处分行为。

三、保全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期限]**内,如本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和解,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或者经执行法院执行终结、和解或者撤销等,则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四、其他事项

  1. 被保全人(**[房屋所有人姓名]**)应当在收到保全通知后,严格遵守本公告各项规定,不得对保全标的物实施任何处分行为,如违反该规定,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期限]**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发布平台]**上公示**[期限]”。

**[越秀区人民法院]**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