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保全案外人财产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防止案外人处分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财产,而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本裁定书旨在详细阐述保全案外人财产裁定的相关法律依据、程序和效力,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因情况紧急,需要防止行为人转移、隐匿、毁损其拥有的财产而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1条规定:“保全案外人财产的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适用条件**
保全案外人财产裁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程序**
当事人申请保全案外人财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保全申请的标的、保全措施建议、保全申请的理由以及证据。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包括:
**裁定**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裁定准予保全。裁定书应当载明: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的保全措施包括:
法院应当根据保全标的的性质、价值以及保全目的,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
**效力**
保全案外人财产裁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被申请人应当立即停止处分保全标的。违反裁定处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保全期限一般为30天。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延长保全期限。
保全措施应当在诉讼结束后解除。但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提前解除保全措施:
**赔偿责任**
申请人以虚假证据申请保全措施,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的,执行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保全案外人财产裁定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采取的重要保全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案外人处分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财产,从而保障判决的执行。当事人申请保全案外人财产,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交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申请材料,依法作出裁定。保全措施应当严格执行,违反裁定处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