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金水区法院保全财产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23 13:10
  |  
阅读量:

金水区法院保全财产规定

金水区法院保全财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金水区人民法院制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7章30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本章规定了《规定》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全财产的原则以及法院保全财产的权限。

第二章 被申请人的财产查询

本章规定了法院查询被申请人财产的程序、查询结果的处理以及被申请人财产报告义务。

第三章 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受理

本章规定了保全申请的条件、格式、提交方式以及法院对保全申请的受理条件和受理程序。

第四章 财产保全措施

本章规定了法院可以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扣押、查封和禁止处分等措施,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条件、程序和解除保全措施的条件。

第五章 保全财物的保管和处分

本章规定了法院对保全财物的保管、管理和处分职责,以及保全财物变卖、拍卖和折价的程序和条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本章规定了申请人、被申请人、保全协助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本章规定了《规定》的解释权、施行日期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金水区法院保全财产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常见问题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

答:当事人提供担保,证明其诉讼请求有根据,权利的存在面临危险,请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问:申请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保全应当提交保全申请书、担保书、起诉状副本或者裁定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材料。

问: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有哪些限制?

答: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合理、必要,不得滥用保全权。

问:保全措施可以解除吗?

答: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保全措施。

问:违反《规定》有哪些法律后果?

答:当事人、保全协助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训诫、罚款、拘留等。

更多问题,请咨询金水区法院或者阅览《金水区法院保全财产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