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因[案由]一案,向贵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经贵院[裁定|决定]裁定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采取[保全措施],现该案已[结案|撤诉|调解结案],申请人现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1. [案由]一案,申请人已[结案|撤诉|调解结案],案号为[案号]。[结案|撤诉|调解结案]手续已齐全,现附证据材料。因案件已终结,对被申请人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已无继续执行的必要,故申请人向贵院申请撤销保全措施。
2. 申请人已履行相关义务,且无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申请人已向被申请人送达了[结案|撤诉|调解结案]生效法律文书,被申请人已确认并签收。申请人未有隐匿、转移财产或其他妨碍执行的行为,也未有其他情形可导致被申请人无法履行生效判决的可能。
3. 继续执行财产保全措施会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措施会限制被申请人的财产处分权,影响其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执行保全措施将导致被申请人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和负担。
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裁定: 1. 撤销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采取的[保全措施]; 2. 本裁定生效后,请贵院如实告知被申请人解冻被保全的财产。
附证据
1. [结案|撤诉|调解结案]生效法律文书; 2. 被申请人确认并签收法律文书的证明; 3. 其他相关证据。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