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损害另一方的权益,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全其诉讼请求所依赖的证据或者为将来执行判决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保全申请是否马上生效?
保全申请是否马上生效,取决于保全的种类和执行方式。不同的保全种类和执行方式,生效时间和程序也不相同。
一、担保金保全
担保金保全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保全类型。担保金保全分为现金保全和非现金保全两种。
1. 现金保全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数额的现金,人民法院收到现金或到账凭证后,保全措施立即生效。
2. 非现金保全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出具的保证书等非现金担保。人民法院收到担保书后,保全措施在担保书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诉前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前,经申请人申请并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依法採取的保全措施。诉前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行为保全两种。
1. 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保全措施立即生效。
2. 诉前行为保全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保全措施立即生效。
三、诉中保全
诉中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经申请人申请并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依法採取的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的生效时间根据保全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 冻结存款、汇款的保全
保全措施自送达冻结通知之日起生效。
2. 查封、扣押物品或者其他财产的保全
保全措施自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3. 禁止当事人实施特定行为的保全
保全措施自送达禁止令之日起生效。
四、执行保全
执行保全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过程中,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执行保全的生效时间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情况下,保全措施自法院作出执行保全裁定之日起生效。
注意:
保全申请是否马上生效,还需考虑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保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申请,或对申请采取其他适当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