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保障判决执行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是否构成起诉,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不同。
**大陆法系:**在大陆法系国家,如中国、德国、法国等,财产保全通常被视为起诉的一部分。在提出诉讼的同时,当事人即可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通常会在正式立案前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英美法系:**在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英国等,财产保全通常被视为一种单独的诉讼程序。当事人需要先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法院审查通过后,才会正式立案。财产保全与起诉是两个独立的程序,但往往会同时进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得妨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该条规定表明,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中的措施,但并不构成起诉。当事人需要先起诉,然后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
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财产保全制度是确保诉讼判决得以执行的重要手段。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是否构成起诉,不同国家的规定不同。在我国,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中的措施,但并不构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