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查封
预查封,又称诉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后、裁判作出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防止被申请人处分、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预查封的目的是保全申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非法处置财产,导致债权人合法权益受损。
预查封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诉讼请求的事实有证据支持,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预查封:
预查封的程序
预查封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裁定。申请预查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被申请人。人民法院作出预查封裁定的,应当在三日内将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
预查封的效力
预查封裁定一经送达被申请人,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查封财产自裁定送达时起,由人民法院、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保管。被申请人不得处分、转移、隐匿或毁损被查封的财产。
解除预查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预查封:
收到解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预查封的责任
申请人申请预查封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预查封的案例
**案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意图,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预查封。后经查明,被申请人确实有转移财产的意图,人民法院的预查封决定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申请人请求查封被申请人财产,法院查明申请人的债权没有法律依据,而且申请人的目的是拖延债务履行,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避免了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结论
预查封是人民法院保障申请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人民法院在实施预查封时应当谨慎、公正,防止滥用职权,侵犯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在申请或应对预查封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