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保全措施主要包括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资金、查封或者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等等。
申请保全对方公司账户,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对方公司有履行到期债务能力,但可能会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以防日后被申请人主张权利而造成损失申请保全对方公司账户的流程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及其财产情况,保全请求、理由及证据,担保方式等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审查决定是否准予保全法院准予保全后,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如果法院认为不应解除保全,会继续执行保全措施为了增加申请保全成功的几率,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公司有履行到期债务能力,但可能会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这些证据可以包括:
债权文书,如借条、合同等欠款催收记录对方公司财务报表对方公司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证据,如正在出售资产、大量转账等申请保全还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
现金或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保证人财产抵押具体的担保方式由法院决定。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
申请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法院裁定不予保全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如果法院认为不应解除保全,会继续执行保全措施。
法院准予保全后,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执行。执行法院会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资金进行冻结。如果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资金不足以支付债务,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
申请保全的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申请保全,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执行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