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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驳回后退钱吗
发布时间:2024-05-2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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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驳回后退钱吗?

当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驳回后,需不需要退还财产保全的担保金,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深入解析这一问题。

1.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审查决定。”第99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第102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决定被撤销或者驳回的,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当赔偿损失。”

2. 实务执行

在实践中,申请财产保全驳回后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

申请人返还担保金:当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金是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存入法院的,申请人可以在保全被驳回后向法院提出申请,领取已缴纳的担保金。 扣除担保金用于赔偿被申请人损失:如果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了损失,且申请人在保全申请被驳回后未主动赔偿,法院可以依法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3. 退还担保金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驳回后,申请人能否退还担保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保全被驳回: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作出驳回决定。 无损害赔偿:被申请人未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或已获得赔偿。 未扣押/冻结财产:法院未实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扣押或冻结。

4. 退还程序

符合退还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法院提出退还担保金的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被驳回的文书号等内容。经法院审查核实后,予以退还。

5. 特别注意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申请人无法或只能部分退还担保金:

申请保全被驳回后,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申请人不主动赔偿,法院将从担保金中扣除赔偿金额。 申请保全前,申请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法院保全裁定的,法院可以依法没收全部或部分担保金。 申请保全明显超出请求诉讼标的数额的,法院可以依法扣留超出部分的担保金。 担保金已被银行冻结或者法院其他执行程序扣留的。

6. 案例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457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作出保全决定。被申请人认为保全决定错误,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对保全决定予以撤销。后被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赔偿损失申请,法院从保全担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赔偿。

结论

申请财产保全被驳回后退钱与否,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实务执行和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只有在符合退还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才可以向法院提出退还申请。否则,法院可以依法扣除担保金用于赔偿被申请人损失或没收担保金。因此,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审慎评估申请的必要性和后果,避免不当保全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97条

《民事诉讼法》第97条

《民事诉讼法》第99条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

2018

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