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往往在债务纠纷发生时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债权人面临着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窘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律赋予了债权人财产保全的权利,即在起诉之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暂时冻结债务人的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但是,有时第一次财产保全措施并不能完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此时就需要申请再次执行。
那么,什么是财产保全再次执行申请?债权人如何提出申请?申请条件和程序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本文将要探讨的内容。
财产保全再次执行申请,是指在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再次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新保全申请行为。
申请财产保全再次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人民法院已经对申请人的第一次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这是再次执行申请的前提,人民法院已经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债权人的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原财产保全措施不足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被保全财产或者其他避险财产的行为;二是由于物价变化或者其他原因,原保全的财产价值减少,不足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额。
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但正在采取拖延执行或者规避执行的行为: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在人民法院对第一次保全申请作出裁定之后取得的证据,它可以证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但正在采取各种手段拖延或规避执行。
申请人没有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如果申请人已经以明确的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对债务人的债权,则不能再申请财产保全再次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再次执行的程序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再次执行申请书、原财产保全裁定书、新的证据材料等。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原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再次执行申请,如果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再次执行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理由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审查情况作出裁定,如果符合条件,则批准再次执行申请,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驳回申请。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产保全再次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由:申请财产保全再次执行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在省内所有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银行停止办理被申请人以自己名义在银行存入的存款的提取业务;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万元。裁定生效后,被申请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内仍有大量存款,且有转移之势,特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再次保全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际清偿。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案例:A公司与B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判决生效后,A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对B公司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了B公司在C银行的1000万元存款。随后,A公司发现B公司将名下多套房产以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对B公司的房产进行再次保全。
分析:本案中,A公司发现B公司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且原保全措施不足以保障其债权,因此申请人民法院对B公司的财产进行再次保全,符合财产保全再次执行的申请条件。人民法院在审查后,批准了A公司的申请,对B公司的房产进行了查封,有效保障了A公司的权益。
申请财产保全再次执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及时收集证据:再次执行申请需要新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但正在采取拖延或规避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债务人的银行流水、财产转移记录等。
准确评估债权:申请人需要准确评估自己的债权额,确保原保全措施不足以保障债权。如果原保全措施已经能够完全保障债权,则没有必要申请再次执行。
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再次执行申请的保全措施需要与原保全措施不同,以避免重复保全。同时,需要考虑新的保全措施是否能够有效保障债权。
遵守程序规定: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提出申请,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避免因程序问题而影响申请结果。
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如果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申请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财产保全再次执行申请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确保债权能够得到实际清偿。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及时、准确地提出申请,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