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人身与财产保全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5-04-24 22:03
  |  
阅读量:

人身与财产保全申请书:捍卫权益的重要保障

在法律纠纷中,我们往往关注的是诉讼的结果,但诉讼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也同样重要。当我们面临诉讼、仲裁、执行等程序时,如遇情况紧急,权利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或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什么是人身与财产保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申请保全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写一份完备的人身与财产保全申请书?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人身与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人身与财产保全的概述

人身与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保全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之前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保障将来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执行,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保护措施。

人身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限制被申请人人身自由的措施,包括限制出境、限制离开住所地市、县、限制离开住所地街道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或者申请前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的判决或者裁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所采取的暂时性保护措施。

二、申请人身与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申请人身或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债务人可能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者人民法院因执行需要等情况。

具有担保的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或者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申请人确无力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保全财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得超过请求的范围。

符合法定申请主体。申请人身或财产保全的主体应当是利害关系人,包括起诉人、被告、第三人、仲裁机构等。

三、人身与财产保全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与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证据,申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证据,证明情况紧急的证据等。

担保书。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并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证明。

其他材料。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保全的财产有第三人持有的,应当提交第三人身份证明等。

四、人身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

1. 标题

申请书的标题应当写明保全的类型,是人身保全或财产保全,并注明是申请书,如“人身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等。

2. 案由及基本信息

在标题下方,写明申请保全的案由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3. 申请保全的理由与事实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所依据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有可能逃匿等行为,申请人可以提供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房屋买卖合同、被申请人出国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4. 申请保全的请求

写明申请保全的具体请求,如请求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限制被申请人高消费、限制被申请人出境等。

5. 担保情况

写明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如提供担保的,应当写明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6.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承诺,如果申请保全错误,愿意承担被申请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7. 申请日期及申请人签名

在申请书的结尾处,写明申请日期,并加盖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五、案例分析

小张与小李因借贷纠纷发生争议,小张认为小李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张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小李名下银行账户。

小张在申请书中详细陈述了小李的相关行为,包括小李在借款后短期内购买了高额房产、多次向他人借款、有出境记录等,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小李名下银行账户,以保障小张的债权能够得到清偿。

六、结语

人身与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申请人身或财产保全的重要文件,一份完备的申请书能够帮助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定。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申请人也应当注意,保全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保全错误,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