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履约保函是一种以银行信誉为基础,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担保方式,也被称为“银行担保函”或“银行信用函”。它通过银行对债务人进行担保,承诺在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约定支付债权人指定金额。
银行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是根据合同约定而确定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会明确约定保函的起止日期。一般来说,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到合同履行完毕或者保函到期之日为止。
1. 合同履行完毕:当被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到保函规定的义务后,保函即失去保证作用,失效。
2. 保函到期:当保函的有效期限到达截止日期后,保函即告失效。此时如有必要,债权人可以要求履行保函。
3. 提前解除:当履约保函双方达成一致,决定提前解除保函时,保函失效。
1. 延长有效期:如果合同尚未履行完毕而保函即将失效,债权人可与债务人以及保函开立银行联系,协商延长保函的有效期限。
2. 申请索赔:对于保函失效后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债权人有权根据保函约定向保函开立银行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 确认保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保函中的各项条款和约定,特别是有效期限等重要内容。
2. 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如需延长保函有效期,债权人需及时与保函开立银行联系并进行相关延期手续。
3. 妥善保管保函:债权人应妥善保存好履约保函以及相关文件,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