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为被保全人提供担保而支付保全担保费,因被保全人未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等规定的义务,投保人向人民法院承担代为履行义务的责任时,由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的保险合同。
作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可以保障投保人在诉讼过程中因保全措施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减轻其经济损失,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不确定性事项》的规定,对涉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的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收到法院发出的责令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文书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生效时,企业应将其支付的保全担保费用记入"预付保费"科目。同时,计提预计不得由被保全人承担且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记入"预计负债"科目。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根据保全担保的金额、被保全人的履行能力、案件的进展情况等因素合理估计。
保单期间内,如果被保全人履行了判决、裁定、调解书等规定的义务,则预提的预计负债应冲销。如果被保全人未履行,由投保人代为履行的,应将实际发生的代履行费用从预付保费中冲销。同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后,应将收到的理赔金计入"保险赔付收入"科目。
保单到期终止后,如果被保全人仍未履行其义务,且预计负债尚未冲销,则保单终止时,应将预付保费余额和预计负债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并继续按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会计处理规定账务处理。
例1: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借:预付保费 xxx元 贷:银行存款 xxx元
借:预计负债 xxx元 贷:保费支出 xxx元
例2:被保全人履行义务,预提预计负债冲销
借:预计负债 xxx元 贷:保费支出 xxx元
例3:投保人代为履行义务,实际发生代履行费用冲销保单
借:预付保费 xxx元 贷:银行存款 xxx元
借:保险赔付收入 xxx元 贷:银行存款 xxx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代履行诉讼保全责任而取得的保险赔付收入,属于非营业收入,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办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