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告):[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保全的财产包括:[列举具体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本案涉及[诉讼请求]一案,因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变卖、毁损或隐匿财产]的可能,申请人提起诉讼后,为了维护本案的生效判决,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害加重],特向贵院提出新增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或隐匿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贵院采取下列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已缴纳保全担保金[金额]元,保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滥用担保权,并承担因滥用担保权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请求贵院依法审查本申请,准许申请人的新增财产保全请求,并采取上述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