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申请事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下列财产,以保证判决的执行:
申请理由:
1.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其他纠纷,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2.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嫌疑,具体表现为:被告曾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记录,或者被告近期有较大资金往来,但资金来源不明;
3. 原告若不申请财产保全,则可能造成判决执行困难,无法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4. 本案标的额较大,为人民币/美元等大量的款项;
5. 原告已向法院提供担保,保证财产保全的申请不当,可以赔偿因此给被告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担保。
兹提出此申请,请求法院审查核准。
附件:1、原告起诉状复印件;2、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3、原告担保书。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