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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财产保全费用标准表
发布时间:2024-05-2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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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财产保全费用标准表

引言

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的一项重要权利,用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为了使当事人能够全面了解珠海地区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本文特整理出该地区的财产保全费用标准表,供各位参考。

费用标准

珠海市财产保全费用的具体标准如下:

保全标的物 保全费标准
动产(如车辆、仪器设备) 标的物价值的2%
不动产(如土地、房屋) 标的物评估价值的1%
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标的物价值的1.5%
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 标的物价值的2.5%
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 标的物价值的0.5%
其他标的物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保全费计算方式

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方式为:保全标的物价值×保全费标准。其中,标的物价值一般由当事人提供,也可以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保全费支付方式

财产保全费一般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预先向申请法院交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法院指定被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交纳保全费。保全费在保全措施执行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法院予以退还。

注意事项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 保全措施应与保全标的物的性质和价值相适应,不得滥用保全措施。
  • 申请保全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全有必要,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 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保全费,否则法院可能解除保全措施。
  • 如果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保全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希望本财产保全费用标准表能够帮助当事人全面了解珠海地区的财产保全费用,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