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当申请人提出诉讼请求并提供担保时,法院可以裁定对被申请人的特定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处理。如果申请人撤回诉讼或败诉,则需要及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解除对财产的限制。本文将详细介绍财产保全解除函的书写方式,以帮助申请人顺利解除财产保全。
函件标题应清晰明了,标注为“财产保全解除函”。
写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写明财产保全执行机关的名称,通常为法院。
简要陈述被申请财产被保全的情况,包括保全裁定文号、执行时间、保全标的物等信息。
阐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常见理由包括:
根据申请解除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诉讼撤回通知书、法院判决书等。
明确请求解除特定财产的保全措施,并请法院予以确认或裁定。
写明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并签字盖章。
写明发函日期。
**Q:解除财产保全需要交纳费用吗?**
A:一般不需要,解除财产保全是诉讼中的正常程序,不收取费用。
**Q:如果法院不解除财产保全怎么办?**
A:如果法院认为申请解除理由不充分或证据不充足,可以驳回申请。此时,申请人可以根据法院的意见补充材料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权。
**Q:财产保全解除后,被申请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A:如果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 causando 损失给被申请人,则被申请人有权要求赔偿。因此,申请人应谨慎申请财产保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财产保全解除函**
发函单位:**[申请人名称]**
收件单位:**[法院名称]**
**正文**
尊敬的法官:
我是本案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就**[保全裁定文号]** 向贵院申请解除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 **名下 **[保全标的物描述] ** 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案系我方就**[诉讼标的]**向贵院提起的诉讼。诉讼过程中,我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上述财产进行保全。后经贵院**[裁定日期]**裁定予以准许。
现本案已于**[日期]**经我方撤回,申请人已不主张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因申请人撤回起诉,属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因此,我方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上述财产的保全措施。
为此,我方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敬请贵院审查批准,解除对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名称] ** 名下 **[保全标的物描述] ** 的财产保全措施。
**落款**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