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法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针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措施,以保障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债权(或其他请求权)的实现。而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这笔费用就是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本文将全面深入地介绍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方法,以及影响因素等内容,帮助大家准确把握财产保全的收费情况。
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其中:
1.《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保全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8条规定,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交纳保证金。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1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保证金的数额;
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
1.定额收费
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部分地区法院采取定额收费的方式,即按照固定或分档计算交纳的保全金数额。例如,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交纳保全金10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交纳保全金2000元,以此类推。2.比例收费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案件,部分地区法院采取比例收费的方式,即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全金。例如,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交纳保全金;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保全金;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0.5% 的比例交纳保全金,如此递减。 具体按照定额收费还是比例收费,以及收费比例和档次的设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影响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因素主要包括:
1.标的额
标的额的大小是影响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重要因素,标的额越大,需要交纳的保全金一般也越多。2.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不同,也会影响保全金的数额。例如,以现金或银行定期存单作为担保的,保全金数额一般较低;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的,保全金数额一般较高。3.财产的种类
不同种类的财产,其保全难度和风险不同,对保全金数额也有影响。例如,对不动产的保全,保全金数额一般会高于对动产的保全。4.法院所在地
不同地区法院的保全金数额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交纳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现金交纳 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交纳现金。
2.银行汇款 即当事人通过银行将保全金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汇款时,需要注明案号、案由、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等。
3.网上支付 部分法院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保全金。
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交纳的财产保全收费标准可以申请退还:
1.申请财产保全后,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或者法院裁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的;
2.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撤回诉讼请求的;
3.法院终结诉讼,或者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且未涉及财产保全内容的;
4.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无须再继续保全,或者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的;
5.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了错误的担保或者担保能力不足的,导致财产保全措施无法执行,当事人要求解除保全措施的。
当事人申请退还财产保全费用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后,符合退还条件的,将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1.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是否可以协商?
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当事人一般不能与法院协商收费标准。2.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数额过高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认为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数额过高,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请求法院重新核定保全金数额。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异议理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保全金数额。3.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数额可以中途调整吗?
在财产保全程序进行过程中,如果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数额。法院经审查后,符合调整条件的,将及时办理调整手续。以上内容主要介绍了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方法,以及影响因素等内容。具体财产保全收费标准的适用,还应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