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履约担保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金额:
债权期限:
一、担保范围
1.担保人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投标的项目,以及该项目中涉及的所有合同、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为保证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
2.本担保适用于被担保人向投标人提交投标申请之日起至完成履约义务的全部期间。
二、担保方式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支付担保金、提供抵押品、提供信用证、提供银行担保等。具体担保方式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协商确定,并在担保书中明确约定。
三、担保责任
1.担保人保证对被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费用等负有无条件和不可撤销摘要的清偿责任。
2.若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行为,担保人应在债权到期日5个工作日内承担相应债务,并立即支付全部欠款。
四、担保金支付
1.担保人应在履约担保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被担保人支付担保金,并在确认被担保人完成履约义务后返回。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担保书的成立、生效、解释和执行,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一切争议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任何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担保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