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续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申请人姓名),我依法向贵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姓名)的财产进行继续保全,请贵院依法予以审查和裁定。
鉴于以下事实和理由,希望贵院支持并批准本申请:
(一)被执行人具有抵抗执行的迹象:
1.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履行法律义务,且已超过执行期限。
2. 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且已对外放出消散财产的迹象。
3. 其他可证明被执行人抵抗执行的情况(如违法行为记录等)。
(二)财产继续保全所需证据和理由:
1. 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基本信息。
2. 提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的司法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证据。
3. 提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账单、交易记录、财产转移凭证等)。
4. 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证明抵抗执行的证据。
(三)继续保全的财产清单:
1. 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具体资产。
2. 其他形式的财产,如收藏品、珠宝等。
(四)继续保全措施:
1. 冻结被执行人在各大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对上述持有人所持股权、机动车辆及其他财产提出查封、扣押申请。
2. 要求有关部门协助执行财产的查封、扣押工作。
(五)申请人的权益保障:
1. 申请人是合法的债权人,享有在我国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债权权益。
2. 申请人均奉行法律原则和遵守法律程序,本申请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联系方式:
申请人:姓名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特此申请,请贵院依法核准并执行。
申请人(盖章):
日期: